大律师企业风控注意事项:从一宗2.3亿对赌案看合规边界
2024年初,一场围绕对赌协议的法律纠纷在业内引起广泛关注啊。某知名私募基金与一家拟IPO的医疗科技公司签订对赌协议,约定若公司未能在2025年底前完成上市,创始人需以年化12%的回报率回购基金持有的全部股权。医疗科技公司因技术路线调整,上市进程受阻,基金随即启动回购程序,标的额高达2.3亿元。
这起案件由国内某头部律所代理,争议焦点并非对赌条款本身的有效性,而在于合同履行过程中公司是否对核心专利的归属变化尽到了充分披露义务。基金主张,创始人明知关键专利已被员工以职务发明为由提起权属诉讼,却在季度经营报告中刻意回避,构成违约。最终,仲裁庭裁定创始人承担70%的赔偿责任,金额超过1.6亿元。
这一结果打破了行业常见的“对赌即对赌”的朴素认知,揭示出企业风控中一个长期被忽视的盲区: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动态披露义务。
判决背后的法律逻辑重构
该案的法律难点,在于《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关于“全面履行”原则的适用边界。传统观点认为,对赌协议的核心是条件成就与否,只要回购条件未触发,创始人无需额外动作。但仲裁庭在此案中引用了“合同附随义务”理论,认定创始人在合同存续期间,对公司重大资产变动负有持续、实质性的告知义务。
一个关键细节是,医疗科技公司在季度报告中仅陈述“公司技术研发进展正常”,而实际上,该专利的权属诉讼已进入一审程序,法院甚至出具了财产保全裁定。仲裁庭认为,这种“选择性沉默”已经构成了《民法典》第五百条规定的“违背诚信原则”的不当行为。这提醒所有参与对赌的创业者:风控不是写在纸上的条款,而是贯穿合同始终的行为底线。
三个容易被忽略的风控节点
从这起案例出发,结合近年来最高人民法院公报案例中关于“营业信托纠纷”“公司担保效力”等判例趋势,我认为企业法务和外部律师在制定风控策略时,需要特别关注以下三个节点。
第一个节点是签约前的穿透式核查。许多企业只看对手方的信用背景,却忽略了交易标的上存在的隐性瑕疵。例如前述案例中的专利争议,如果基金在尽调时能够穿透到专利发明人的离职记录和后续诉讼动向,完全可以提前设置风险隔离条款。某知名律所在代理一起跨境并购案时,就通过核查目标公司核心高管近三年劳动仲裁记录,发现了正在酝酿的竞业限制诉讼,于是在交易对价中扣减了数千万风险敞口。
第二个节点是履约过程中的信息对称管理。对赌协议、投资协议、长期供货合同等持续性合同的履行,往往跨越数月甚至数年,其间企业的经营状况、资产结构、管理团队都会发生变化。最佳做法是设立定期“风控时点”,比如每季度要求业务部门书面确认是否存在可能导致合同违约的事项,再由法务团队制作履约备忘录,形成可追溯的书面证据链。
第三个节点是争议发生前的止损预案。在诉讼或仲裁爆发之前,企业往往寄希望于协商和解,而错过了保全证据的最佳时机。前述案例中,基金之所以能胜诉,重要原因之一是保留了创始人通过微信回复“一切正常”的聊天记录,以及内部会议中避谈专利诉讼的会议纪要。这提示我们,与其事后争辩谁对谁错,不如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就把“证据”当作风控的一部分来管理。
风控视野需要向上游迁移
目前律师行业讨论企业风控,多集中在合同文本的完善、合规体系的搭建、法律风险排查等“静态”层面。但真实的商业活动是动态的、连续的,风险往往在合同签署后悄然滋生。最高人民法院在2023年发布的一则典型案例中,也明确支持了“合同履行阶段附随义务可以独立构成违约”的裁判观点。这意味着,法律对企业履约行为的要求,正在从“结果合规”向“过程合规”迁移。
对律师而言,最核心的能力不是钻条文漏洞,而是帮助客户建立一套覆盖合同全生命周期的风险识别和应对机制。从签约前的尽职调查,到履约中的信息披露,再到争议发生后的证据保全,每一个环节都需要专业判断和制度设计。
一位资深商事律师曾向我感慨:好的风控,不是等着风险来了去灭火,而是在火还没烧起来的时候,就把电路关掉。这起2.3亿对赌案,恰好给了所有企业管理者一个镜鉴——在法律越来越重视实质性正义的今天,合规不是选择题,而是生存题。
当越来越多的企业意识到,风险控制不是法务部门的独角戏,而是嵌入每个业务决策的基本逻辑时,中国商业社会的法治底色才会真正浓重起来。大律师的价值,正体现在帮助客户完成这种认知跃迁的过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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