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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价格之争:出庭律师的“低价”认购是否合法?

作者:admin时间:2026-07-27 阅读数:518 +人阅读

2025年初,一起涉及某知名律所股权激励纠纷的案件在法律圈引发热议罢了。该案中,一名执业超过十年的出庭律师,以远低于市场价的“内部优惠价”认购了律所3%的股权,随后离职时被律所要求按原价回购,双方对簿公堂。案件最终由某省级高院作出终审判决,认定股权激励协议中“低价认购、回售受限”的条款有效,但律所回购价格的计算方式存在瑕疵,需按公平原则重新核定。


这起案件之所以引发广泛关注,不仅因为标的额高达数千万元,更因其触及了律师行业股权激励制度的核心矛盾:出庭律师作为律所核心人力资本,其股权价格应当如何确定?低价认购是否构成不当得利?离职回购是否合理?


从“打工者”到“合伙人”:股权激励的价格逻辑

律师行业的股权激励,本质上是律所将未来的收益权部分让渡给核心律师,以换取其长期忠诚和业绩贡献。实践中,律所通常会设定一个低于市场公允价值的价格,作为激励对价。这个价格往往不反映律所的实际净资产或盈利能力,而是基于“人力资本价值”的估算。


在上述案件中,该律所采用了一种常见的定价模型:以律所上一年度净利润的3倍作为估值基础,再乘以拟授予的股权比例,最终得出一个“内部认购价”。该出庭律师认购3%股权的价格仅为180万元,而同期律所经审计的净资产约为1.2亿元,3%对应的净资产价值为360万元。也就是说,律师以半价获得了股权,差价部分被视为“激励金额”。


律所认为,这180万元的“折扣”本质上是附条件的赠与——律师必须继续在律所执业至少五年才能“行权”。律师离职后,律所有权按原价回购,律师应返还该180万元的激励超额收益。


法律争议焦点:股权价格是否构成显失公平?

案件的核心法律争议点在于:低价认购是否构成《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的“显失公平”?


第一审法院认为,该股权激励协议的签订双方均为律师,具备充分的法律判断能力。律师在签署协议时,明确知道该价格远低于公允价值,仍然自愿接受并享受了低价认购带来的经济利益,事后又以“价格过低”为由主张协议无效,有违诚信原则。故而,法院认定协议有效,律师应按约定价格出售股权。


但是,二审法院却不完全认同。二审法院指出,股权激励协议的特殊性在于,律所利用其信息优势和谈判优势,单方面设定了定价模型,而律师作为被激励对象,并不掌握律所完整的财务数据,难以对价格进行独立评估。在此背景下,若价格与公允价值差距过大,可能导致协议存在“趁人之危”或“显失公平”的情形。


二审法院最终判决:股权激励协议中关于“低价认购”的条款有效,但律所回购价格的设定方式应予调整。具体而言,律师离职时,律所不能仅以180万元的原价回购,而应当参考律师在职期间为律所创造的收益贡献、服务年限等因素,按一定比例分享股权增值部分。


行业启示:股权激励价格设计应避免的三大陷阱

从上述案例中,我们可以提炼出律师行业股权激励价格设计的三个核心风险点。


第一,“价格锚定”不能脱离市场逻辑。律所在设计内部认购价时,不能简单以“鼓励”为由而大幅偏离公允价值。即便以“人力资本”为名,也必须建立客观可验证的定价模型,例如参考行业平均市盈率、同类型律所的交易案例等。否则,一旦发生争议,法院可能依据公允价值重新核定价格,导致律所预期的回购条款失效。


第二,回购条款必须明确价格计算机制。许多律所的股权激励协议中,回购价格仅表述为“按原认购价”或“按评估价”,但未约定评估时点、评估方法和费用承担。实践中,这种模糊表述极易引发诉讼。建议在协议中明确约定:离职回购价 = 原始认购价 + 在职期间累计贡献值系数 乘以 未摊销的激励溢价,将激励金额与律师的实际服务年限挂钩。


第三,信息披露义务不可忽视。律所作为协议的起草方,应当向被激励律师充分披露股权定价的依据、律所的财务状况、估值方法等关键信息。若律师能够证明其是在信息不对称、无法判断真实价值的情况下签署协议,法院可能认定协议存在“重大误解”或“显失公平”,于是支持律师的抗辩。


结语

出庭律师股权激励的价格之争,本质上是对律师人力资本价值的一次司法再评估。律所希望通过低价锁定核心人才,律师则希望分享律所成长的红利。平衡之道在于:价格必须透明、机制必须公平、预期必须明确。


随着律师行业竞争加剧,股权激励将越来越成为律所管理的重要工具。而每一次诉讼,都是对行业规则的一次修正。对于律所管理者而言,与其在争议发生后被动应诉,不如在制度设计之初就引入专业法律顾问,确保激励方案既符合商业逻辑,也经得起司法检验。


对于出庭律师而言,股权不仅是身份的象征,更是一份需审慎对待的财产权利。签署协议前,别被“低价”冲昏头脑——它可能是一个精心设计的锚点,也可能是一枚等待引爆的定时炸弹。


股权激励价格之争:出庭律师的“低价”认购是否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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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浩律师

湖北天崇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 | 专注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合同纠纷/劳动争议/交通事故等法律服务 | 咨询热线:15007178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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